地價稅11月開徵 自用住宅優惠9月22日前申請、稅率2‰省荷包

2026-09-10

 

記者蔡小雪/苗栗報導

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的土地所有權人,別忘了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今年即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若錯過申請期限,則要等明年才能適用優惠。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包括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籍於該地址;土地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土地上有建物且實際居住,且全國以一處自用住宅用地為限。符合資格並經核准後,地價稅稅率可由一般用地稅率10‰降為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可大幅減輕地價稅負擔。

 

稅務局也提醒,已核准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且土地所有權、使用情形等條件沒有變更者,不必每年重新申請。若日後土地用途或所有權等條件有所變更,則應主動向地方稅捐機關申報,以免產生補稅或受罰情形。

 

提醒符合資格的民眾,9月22日是申請期限,想要享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記得把握時間提出申請,別讓自己的節稅權益睡著了!

 

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快速看

申請期限:每年9月22日前
115年地價稅開徵:11月1日
優惠稅率:2‰
一般用地稅率:10‰起
優惠適用:當年9月22日前申請,11月開徵即可適用
已核准且條件未變:免重新申請


以上為苗栗縣政府稅務局宣導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