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抗告失敗!前台南消防局長涉收賄300萬 高分院駁回續押禁見
2026-01-02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前台南市消防局前局長李明峯涉收賄案持續延燒,他不服台南地院先前裁定羈押禁見而提起抗告;台南高分院今(2)日作出裁定,認定李明峯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逃亡、滅證及勾串之虞,裁定抗告駁回,原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維持不變,依法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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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抗告失敗!前台南消防局長涉收賄300萬 高分院駁回續押禁見(資料照/記者王俊勝 翻攝)
台南高分院指出,李明峯在原審法官訊問時,已坦承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相關犯行,卷內也有事證可以佐證,足認嫌疑重大。法院並提到,該罪屬重罪,法定刑度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得併科罰金,面對重刑追訴,確有提高逃亡風險的可能。
裁定理由也提及,李明峯在檢方偵訊初期曾否認收受款項,直到檢方提出卷證並聲請羈押後,才轉而大致坦認,法院認為此一態度變化顯示有避重就輕、心存僥倖之情形。合議庭另考量李明峯長期擔任消防局長,且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若交保恐有資力規畫逃避追訴之疑慮。
法院並指出,偵查期間仍有多項關鍵事項待釐清,包括不法款項來源、捐贈者身分及相關細節,且部分證人尚未完成傳喚;李明峯對相關人員身分與往來情況掌握度高,若改採交保或其他替代處分,仍可能發生滅證或串證狀況,因此認為羈押禁見仍屬必要且符合比例原則。
檢調掌握,李明峯被控在任內涉及審核民間捐贈消防設備與相關查驗准駁等職務時,疑自2023年起與楊姓女業者、曾姓業者間有不當金錢往來,涉收受約新台幣300萬元以上賄款,作為協助特定業者取得案源、讓送審資料順利通過等不法對價。檢調日前曾搜索相關處所並約談多人到案,李、楊遭聲押獲准,案件目前仍由檢方持續偵辦中。